鬼压床(第2页)
丁丁比我大个四五岁,听说早年间他是位先锋派诗人,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当诗人而当起了编辑,并曾经一手策划出版过好几款爆品图书,让他成了一众青年作家们最想合作的编辑。
其实坦白的说,这本《奴本多情》便是我在低谷期的时候,已经成功成为大编辑的丁丁主动找到的我、给我出的命题作文。当时都已经开始各处找工作、跑面试的我,当然一口便答应下了丁丁的约稿,连稿费能给多少、书出版以后能不能署名的问题都没问,纯粹把自己定位成了一个枪手。
我那时候觉得,只要能让自己继续写作,并能靠这个挣口饭钱就行了。
我记得当年丁丁第一次和我见面的时候他就说,如果我要是再年轻个10岁的话进娱乐圈都能红,他还说当年我不到20岁的时候出的那第一本书他看过,觉得作为一个十几岁的新人能写成那样非常不错。但可惜的是我那本书不仅没赶上好时候,也没赶上他这样的好编辑,要不然我早就成了中国版的卡波特了。
一个男人名叫丁丁已经够怪的了,更怪的是丁丁说这话的时候正上下其眼的打量我,一副gay里gay气的样子,我觉得他没去当艺人经纪真是屈才了。于是我对他说我是直的,不像卡波特是弯的。但丁丁表示直的弯的其实无所谓,重要的是我长得帅又才华横溢,将来一定能成为文学家,说不定还能得诺奖——被人夸帅对我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,但是夸我才华横溢、能成为文学家,这样的恭维话虽然偶尔也能听到,但每每总会打在我软肋上,更别提什么诺奖了。这种话出自丁丁这样的大编辑之口,让我不由得不相信他,管他找我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呢。
就这样,丁丁在帮我命题并出版了《奴本多情》以后,俨然成为了我的文学经纪人。而在他的不懈努力下,我的乔若兰系列竟然出版到了第七本——比我们当年签的合同还要多两本。当然,那份10年5本的合同早几年就已经到期了,我不仅在那10年间拿到了天价的稿费和版税,也出版了另外几本短篇小说集和随笔集,还在之后从丁丁那里拿到了更好、更能体现我个人意志的出版合同。
当然,乔若兰这个系列让我和丁丁都赚了个盆满钵满。而我本人,竟然也真的在丁丁的包装下成功的成为了网红作家,之前出版过的那几本书也因此不知道翻印了多少次,每翻印一版我都能拿到一笔不菲的版税。除此以外,我还成为了什么民国文学研究专家、张恨水研究专家、林语堂研究专家、张爱玲研究专家、苏青研究专家……最可怕的是,竟然还有人给我贴了个鲁迅研究专家的标签——这头衔打死我我也不敢承认啊,那可是鼎鼎大名的大先生!
反正,这十几年来我可谓名利双收!
不过,为了保持住这些乱七八糟的标签,我只得在丁丁与时俱进的安排下不停的上节目、上讲座、举办签售会,偶尔还得开开直播,为广大女粉丝们讲讲乔若兰背后的故事——问题是,若兰背后的故事都是广大粉丝们提供的,如今的乔若兰越来越像是个集体产物,变得和当初我设想的人物一点也不一样了,这让我怎么讲
我真的是烦死乔若兰这朵白莲花了。当然,刚开始写《奴本多情》的时候我还是挺喜欢这个角色的,当时我设计的乔若兰是个胆大心细、敢作敢为的民国新女性,我在她的身投射了我所缺少的英气与豪气,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。但是,慢慢的,在这个系列之后的作品中,乔若兰变得越来越让我不喜欢了,在我看来她变得越来越伪善,越来越会卖弄风情,越来越像个傻瓜了。
而这,正如毛姆所说的那样,绝大多数小说家曾经试图塑造出一个好女人,到头来却往往以写出个傻瓜而告终,他认为这是因为善的方式只有一种,而作恶的方法却数以计。
于是在第七本乔若兰中我终于杀死了这个傻瓜女人。而我,也终于可以结束这个牵扯了我过多精力、让我永远也成为不了文学家的破系列了!
不出我所料,丁丁看过这本《火凤凰》的初稿以后大发雷霆,说我要是这么写绝对出不了,这会让我失去绝大部分女性读者。不过这次我很坚持,毫不让步。就这样僵持了两三个月,丁丁终于让步了,同时他也承认了,这个系列应该见好就收了。作为一个专业的编辑,丁丁其实是很懂得如何大刀阔斧的对没用的文字、章节、作品,甚至一整个系列做删减的。
不过作为我有实无名的文学经纪人,丁丁建议我接下来可以写些剧本,现在悬疑剧最火,破案的那种,要是能写成的话我们就可以进军影视界了,找投资人、找制片人、找导演这类事情他都有门路。
我就知道他想进娱乐圈。
所以当《火凤凰》真的付梓之后,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个问题:读者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
说实在的,这几年我觉得钱已经挣得差不多了,可离成为文学家却永远差一步,原因是我在丁丁的谆谆教导及潜移默化之下变得太在乎市场、太在乎读者的反应了。
不都说不破不立吗是时候做出一些改变化了——无论是小说,还是我的人生。
所以2月14日情人节那天,《火凤凰》在北京的签售会一结束,我便带着那本我写了将近4年的《出走》初稿,开着车一路向北了——我要在最冷的季节去冰川做一次朝圣之旅。人人都说如果厌倦了现有的生活节奏,就应该来一趟冰川之旅,这样便能洗涤心灵、清净内心,最终找回真正的自我。
我并没有告诉丁丁我要去冰川,也没有给他看我这本《出走》的初稿,他甚至都不知道我花了将近4年写出这么一本书来。因为我知道,丁丁一定不会喜欢这本书的。《出走》是一部半纪实文学,写了一群曾经的留守儿童。书中写这些儿童长大以后走出了村庄、走入了城市,却找不到合适的归宿,很多人还因此走上了歧途,而最终成为了城里人嘴里的低端人口。我知道这本书一定不会成为畅销书的,但我觉得我写得很棒,因为这4年多来我呕心沥血的做了很多调查,我深入全国各地的小乡村,我采访了很多留守儿童和他们的父母长辈……我觉得这将是一本杰作。
所以,我是不是应该这样和丁丁说:我写了一本和卡波特的《冷血》一样的半纪实文学作品,我觉得能行。但我也能想象得出丁丁看了这本书的初稿之后的反应。他一定会转着眼睛说:你要是能和卡波特一样跟书中的死刑犯谈场恋爱,那我就给你出;要不然你这故事根本没卖点。
就这样吧!去他的丁丁,去他的乔若兰,去他的畅销书作家,去他的广大读者粉丝,爷就要是出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