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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祯唐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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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8章 蒙古人面圣(第2页)

他施礼后说道:“臣愿留下子嗣为质,请陛下指定人选。”

对于这个问题,崇祯略微有些迟疑。

他不是迟疑留不留人质,是迟疑留谁当人质。

中原王朝的继承原则一般都是嫡长子继承,即皇位和财产都由嫡长子继承。

何为嫡长子?

皇帝的正妻,也就是皇后生下的第一个儿子。

该制度起源于于商,定于周。

到了明朝亦是如此,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出有嫡立嫡,无嫡立长,父终子及,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。

不过这个制度有漏洞。

以建文帝朱允炆为例,他并非朱标的嫡长子,嫡长子是朱雄英。

朱雄英虽然早夭,但是朱标还有一个嫡子朱允熥。

按照有嫡立嫡的原则,朱允樋应该被立为继承人。

可惜朱雄英和朱允樋的母亲常氏死的早,朱标在她死后改立朱允炆的母亲吕氏为太子妃。

于是乎,朱允炆便成了嫡长子。

朱允樋也就失去了继承的权力。

游牧部落和中原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度截然相反。

游牧部落奉行幼子继承制度,又称幼子守灶。

这项制度和游牧部落的习性有关。

一个游牧家庭大儿子出生早,成家也早。

在他成家时,家里会分给他几只牛羊去放牧。

二儿子成家后也分走几只牛羊。

游牧部落一直是游走放牧,等家里的老人快不行的时候,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赶着牛羊去了很远的地方,或者彻底失去了联络。

所以老人只能把家产留给幼子。

时间久了,幼子继承家产的习俗便形成了制度。

其实不止游牧部落奉行幼子守灶,很多少数民族,甚至明代时期的关中地区也有类似的制度。

蒙古人施行幼子继承,而中原王朝施行嫡长子继承。

两种制度有冲突。

想到这,崇祯看向俄木布。

俄木布的父亲是第四代顺义王,这四任顺义王都是按照嫡长子制度进行传承。